本报讯今天上午10点,参加“广州博览会’98广州图书节”图书展销活动的21家来自全国各地的出版社纷纷罢展,以抵制这一未经任何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就擅自开幕的图书展销活动。下午,参展单位联名上书广州博览会组委会,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通过传媒公开说明事实真相和向参展单位致歉。
据电子工业出版社等参展单位介绍,他们是应广州博览会组委会的邀请前来参加这次图书展销活动的,但昨天博览会开幕后,他们发现,所谓’98广州图书节的展出情况与组委会在招展资料中所述大相径庭,被安排在广州交易会二楼东展厅的“图书节”,仅有七零八落的省外20家出版社和广东地图出版社参展,全无招展资料中所说“广邀全国各地各大出版社以及各地新华书店、大中型图书馆、图书批发、零售单位参加”的盛况。“图书节期间组织版权交易、海外中文出版物、电子出版物、图书印刷交易”以及“通过各大传媒发布会议信息”、“组织高等院校、中小学师生和部队官兵”参观选购的诱人的承诺也变成了一张空头支票。而且,更让他们感到不满的是,组委会对每个参展单位收取的摊位费并不一致,有的4000元,有的4800元,有的高达6800元,完全不像以广州市政府名义举办的“国际性博览会”的做法。
对展出情况深感失望的参展单位向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查询后,更加令人吃惊:这个在全国范围招展的“图书节”竟然没有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而且是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发文制止的情况下继续顶风开幕的!
得知实情后,参展商认为被欺骗了,于是集体向组委会交涉,要求组委会对此做出合理的解释,并赔偿已交的各种费用。对参展出版单位的投诉,博览会指挥部的副总指挥李某说,图书展馆的参展商之所以不满,是因为该展馆的参展单位不多,人流太少,以致交易没有期望的那么好。并说“钱都交了,且提供了展位,再退回参展费是不可能的”。他只承认,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们对招展承办商广东科创展览有限公司监管不力。说到谁应为这种情况负责,他说,“我们组委会没有什么责任,主要的责任应由科创公司负责,他们是独立的法人,索赔应该找他们。”
至于此次“图书节”的合法性问题,李认为书展是合法的,“因为我们办的是广州博览会,这是经广州市政府批准的,书展只是博览会的一个展厅而已,各专馆毋需单独多头报批”。
按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举办国内图书展销活动的管理规定》,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一级的新闻出版局和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行业协会才有资格举办全国性的图书展销活动,且需报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
据了解,’98广州图书节筹办过程中,得知消息的国家新闻出版署曾向广东省新闻出版局了解有关情况,省新闻出版局随后向新闻出版署提交了《关于我局未批准广州博览会图书展销活动的报告》,并责成广州市新闻出版局对事情进行调查,6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向全国省一级新闻出版局发出通知,转发了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的这份报告,并要求各地出版单位不要参加广州举办的这一活动。然而,广州博览会组委会并不理会国家和省新闻出版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对举办此次书展的意见,“在取得广州市新闻出版局‘为了支持市里办好博览会,决定对书展不予追究’的口头承诺后”(组委会一负责人语),坚持筹办了这次书展。